工作报告
在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坚持稳中求进 忠诚履职尽责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8日)
许传智
同志们:
我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刚才,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同志作了讲话,对推动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也是自治区纪委与新组建的自治区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以鲜明的政治立场和坚强的政治定力,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上率下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迈进。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使命担当,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精准发力强化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蹄疾步稳深化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自治区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系统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带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切实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能力。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求实效,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深化思想认识,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落细。
旗帜鲜明践行“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工作,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推进自治区“三大战略”等加强监督检查,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族宗教等领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出现偏差的问题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区查处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97件、处分126人。制定《违反民族宗教政治纪律处分规定》,约束党员严格、正确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坚决整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举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之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配合中央第八巡视组开展工作,对巡视组转办的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立交立办、快查快结,重要问题线索实行区市县三级纪委监委直查直办,坚决维护中央巡视权威和公信力。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的1870件信访举报件已办结1789件,交自治区纪委监委的444件问题线索已办结423件。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从严从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和专项小组,研究制定分工方案,压茬推进任务落实,确定年内整改的任务全部完成,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二)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自治区党委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主动担责,书记当好“施工队长”,纪委发挥专责作用,如期完成区、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全面落实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要求,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编制人员配备,建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扩充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力量,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将各级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全区23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派出监察办公室,授予部分监察职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督网络,全区监察对象由原来的5.6万人增加到23.3万人。推进留置场所建设改造,建立专业留置看护队伍,为审查调查提供有力保障。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结合自治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新调整设立39家派驻(出)机构,监督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111家单位。明确派驻机构职责定位,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使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成立自治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调研、摸清底数、提前谋划,为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积极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主动适应纪法全面贯通新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制定出台《自治区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审批监管,严格审慎使用留置措施,确保监察权依法依规公正行使。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现审查调查与司法程序之间衔接有序、顺畅高效。
(三)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一体推进,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持续深化政治巡视。自治区党委切实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书记专题会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巡视工作、听取巡视汇报、审定巡视报告;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意见》,修订《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建立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巡视巡察岗位锻炼机制,选优配强巡视巡察队伍。把“两个维护”作为巡视监督的根本政治任务,统筹开展常规巡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机动式巡视,完成3轮对30个地区、部门(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巡视,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506个,移交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45件,巡视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着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出台监督办法,开展专项督查,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一并督查、跟踪督办,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担起主体责任,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坚持把巡视成果运用作为推动标本兼治的关键环节,针对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党委政府进行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根据巡视移交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问责288人,针对巡视发现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问责144人,巡视监督震慑作用明显增强。
深入推进市县党委巡察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市县(区)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全部建立巡察制度,成立巡察机构,推开巡察工作。坚持以巡视带巡察,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探索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延伸巡察,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各市县区党委共巡察部门、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371个,发现问题5896个,移交问题线索951件,271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坚持常抓不懈推动化风成俗。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长期任务,坚持关键节点集中抓、日常时间经常抓,逢节必发通知、早敲警钟,管出习惯、抓出长效。坚持严抓严管、严查严处,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58个,问责处理126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3人,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不抓不管导致问题多发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开展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深挖隐形变异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公车管理等规定,织密制度笼子,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开展专项治理形成有力震慑。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两超一送”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在全区开展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外出公款旅游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最严的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地各部门自查各类问题50250个,问责处理1634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8人,党员干部自我约束的“发条”越拧越紧,公款姓“公”、一分都不能乱花的观念深入人心,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担当尽责。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重点整治学习上敷衍应付、照抄照搬,工作上空喊口号、欺上瞒下,联系服务群众上冷硬横推拖,履职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全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65件,问责处理45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3人,严肃查处了部分区直部门党建工作弄虚作假、永宁县对泰瑞制药违法擅自恢复生产突出环境问题处置监管不力、灵武市统计造假等典型问题,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
(五)持续用力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自治区党委切实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制定《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市县(区)和区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自治区党委述责述廉办法》,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带队进行考核,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履行监督专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落实签字背书、全程纪实、述廉述责、约谈提醒、派员督导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协助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用好追责问责利器,对191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和31名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把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出台《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将执纪监督室更名为监督检查室,统筹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和巡视机构监督力量,形成优势互补、共同推进的监督合力。将监督寓于被监督单位日常工作之中,建立地方部门政治生态研判机制,根据“树木”和“森林”状况精准处置问题线索,推动日常监督与执纪问责、审查调查贯通衔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054件,处置问题线索10450件,同比分别增长114.1%、78.6%。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自治区纪委监委回复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1342人次,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深化运用 “四种形态”。提高准确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3258人次,同比增长108%。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9486人次,占总人次的71.5%;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3138人次,占23.7%;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508人次,占3.8%;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26人次,占1%,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和厚爱结合,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不实举报及时予以澄清,联合组织、人社部门出台《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办法》,教育帮助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回归正道,对真心认错悔错改错的给予肯定和关心,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六)精准有力反腐惩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着力发挥自治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制定工作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健全重大案件协调、督办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14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47人,同比分别增长31.2%、55.8%;自治区纪委监委处分区管干部104人,严肃查处了屠国军、焦连新、秦亚兵、王兴德、李建军、陈淑惠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交通运输系统行业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49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坚持追防并举、以防为主,进一步织密防逃网络,开展在逃人员大起底大排查,扎实开展“天网2018” 行动,追回外逃人员4名。
坚守审查调查“法纪关”和“安全线”。严格执行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落实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方案、审理处置意见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细化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完善内控机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开展案件互查互评和抽查复核,切实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住实践和历史检验。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细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多措并举深化标本兼治。及时梳理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管理漏洞,自治区纪委监委提出纪检监察建议28次,召开交通运输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以治标促治本。发挥党性教育和政德教化功能,深入学习宣传阐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拍摄警示教育片《贪欲之祸》、汇编《忏悔与警示》,摄制大型电视文献纪录片《守望家风》,组织1.7万余人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接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七)严惩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制定实施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对口联系贫困县区和贫困县区纪委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围绕扶贫领域腐败、扶贫工作作风不实、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三个方面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对重点问题直查直办、挂牌督办、提级办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全区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24起,问责处理74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7人,通报典型问题157次339起。严肃查处了西吉县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典型违纪违规问题,包括时任县委书记、县长、纪委书记在内的27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结合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沉入基层、主动作为,通过现场督导、巡视巡察、“廉情诊所”等形式,着力发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全面从严治党就在眼前。严厉惩治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救助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全区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647起,问责处理111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98人,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决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与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联动对接、形成合力。建立自治区纪委领导联点包案工作机制,成立专案督导组,对重点问题线索跟踪督办,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及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全区查结涉黑涉恶腐败问题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八)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纪委监委政治机关属性,制定《关于加强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政治建设的意见》,始终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忠诚履职尽责,带头落实“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亮剑发声、引导舆论,讲好正风肃纪故事,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扎实推进“三强九严”工程,压实党建责任、提升党建水平,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的政治功能,探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有效载体,实现互促共进。
提升队伍能力素质。高度重视常委会自身建设,制定加强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及工作规则,建立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专题会议制度,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和驾驭全局能力。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目标,开展针对性、互补式培训练兵,全年培训干部1400余人次,切实增强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等本领。坚持畅通渠道和严把入口相结合,统筹推进干部交流使用,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视机构遴选选调干部25名,轮岗交流94人次,对22名纪检监察组组长、44名副组长进行交流使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强化自我管理监督。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班子成员带头自查自纠、带头严于律己,示范带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排头兵”。开展以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整顿、三提升”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向“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和新闻媒体主动通报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作用,强化内部监督,织密权力运行风险防控网,防止出现“灯下黑”。以“零容忍”态度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全区共处分纪检监察干部29人、组织处理46人,对6名违纪干部调离纪检监察岗位,坚决维护队伍纯洁。
一年来,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果。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基层农村社区管党治党还不够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还要持续用力;高压之下仍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腐败问题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易发多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禁而不绝,减存量、遏增量任务依然艰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积弊犹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现象潜滋暗长,改进作风还需持之以恒。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监察监督全覆盖的质量不高,对企事业单位、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还不到位;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责上存在畏难心理,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国有企业、金融企业、高等院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够顺畅有效;有的对合署办公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强、作风不实、律己不严,个别干部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新一届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边学习边思考、边实践边总结,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探索积累了一些工作体会,需要在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不断坚持和深化。
一是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常委会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带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在落实“两个维护”上发挥先锋表率和监督检查双重作用,有效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站稳政治立场、牢牢把握政治方向、不断提升政治站位,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问责追责等工作,同一切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坚决斗争,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如磐石,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
二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停步,在新的起点上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常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总结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年来管党治党的卓越实践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准确把握改革开放和正风反腐的互促共进关系,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在改革中前行、在创新中发展。当前,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必须靠深化改革来解决。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坚定不移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以更大勇气、更大决心、更大智慧,持续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更好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
三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始终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常委会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殷切期待,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正风肃纪,紧紧依靠群众参与支持“打虎”“拍蝇”,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赢得了人民群众信任和信赖。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坚守人民立场,坚持走群众路线,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对待,凡是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为反腐败斗争凝聚最广泛、最可靠、最浑厚的民心力量。
四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新一届自治区党委始终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石泰峰同志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持续传导压力,示范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特别是中央巡视“政治体检报告”来看,我区全面从严治党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些领域、有些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一以贯之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哪个方面出现反弹就重点整治哪个方面,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五是必须坚持治标与治本同向发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我们按照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战略思路,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和坚不可摧的意志,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事实证明,严厉惩治、形成震慑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软、不能丢。随着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实现由以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由“治已病”向“治未病”、由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纪法威慑、制度约束、思想教育相结合,既用好治标利器,继续减存量、遏增量,又夯实治本基础,着力强监督、促自觉,打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内在联系,实现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2019年主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宝贵经验,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成功经验,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许多新要求、新举措,是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遵循。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结合宁夏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努力开创我区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区与全国同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我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使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中既要准确把握形势,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又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激发内生动力,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上下功夫,提高监督质量特别是日常监督实效,提高纪法贯通能力,提高审查调查精准性,努力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有所突破。
(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边实践边学习,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把握,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自觉投身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请示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偏差,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加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各级党组织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干部考核考察、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查摆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为民意识、务实作风和奉献精神。紧盯对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重视审查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整治情况月报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制度,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严格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制度,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及时研究出台《关于深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分类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区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院长)列入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高等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市县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确保上半年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和市级以上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等任务。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持续深化派驻机构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和《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操作细则》,建立派驻机构定期报告工作、述职述责等制度,修订完善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监察法,既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又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教育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四)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切实增强监督质效。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能,突出政治监督属性,创新监督方式、丰富监督手段、延伸监督触角,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健全完善政治生态状况定期研判和报告机制,规范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把常态化、近距离、全天候日常监督做深做实做细,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用好问责利器,实施精准问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完善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加大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力度,对顶风违纪的露头就打、从严查处、顶格处理,对问题频发的坚持“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坚持抓早抓小抓准,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提高谈话比例,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情况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谈话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严格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依法行使监察权,建立健全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有效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注意保护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追查处理,对受诬告陷害的及时予以澄清,对被问责处分的跟踪教育回访,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持续强化政治巡视,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认真贯彻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视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以及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并推动整改。根据自治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情况,修订我区巡视规划,调整全覆盖任务。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安排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开展3轮对32个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完成对市县(区)巡视全覆盖。把巡视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视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强化成果运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完善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巡视巡察领导体制,研究制定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具体意见,建立健全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发现问题线索报备和下级巡察机构定期向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进一步明确各级巡察办公室职能,结合机构改革配齐配强巡察机构人员,切实提高巡察干部履职能力。严格落实巡视巡察工作协作配合制度,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优先办理巡视巡察移交事项、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工作机制,发挥巡视巡察监督威力。
(六)有效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发挥自治区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紧盯事关全局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既查清问题,也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坚持一案一总结,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大改革力度,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以案促改,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强化党性锻炼,筑牢思想防线。持续推进“天网工程”,紧盯重点个案,强化工作措施,力求追逃工作有突破、防逃工作见实效。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坚持案件互查互评、案件质量抽查复核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不断提升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推进全区留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重点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按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各级纪委监委特别是县级纪委监委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发挥基层党支部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政治功能,让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群众的“主心骨”。
(八)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工程,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斗争精神,提升专业化能力,模范遵规守纪,持续改进作风,推动干部队伍素质大提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职责任务。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强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建立委机关、派驻机构、巡视机构干部常态化交流机制,着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提升精准监督、精细核查、精确处置能力。大力宣传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展示纪检监察干部良好风貌。认真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工作五年规划,积极推动监督执纪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建设覆盖全区的检举举报平台和纪检监察综合信息查询平台,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水平。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研究制定我区实施细则,健全内控机制,严格审批权限,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止搞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调查、任性问责处置等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现象。坚持纪检干部遵规守纪标准更高、违纪处理尺度更严,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查处问责,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诚履职、担当尽责,振奋精神、砥砺前行,在新的起点上展现新作为、再创新业绩,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